行业新闻

<返回列表
加强保险监管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近日,中国保监会党委根据当前经济金融和保险业发展形势,举办了保险业深化改革研讨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经济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重大战略,从行业的基本功能和核心优势出发,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思路,为保险业在新时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方向。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保险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保险业务近两年增长连续下滑的趋势初步得到扭转,上半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512亿元,同比增长11.5%,比去年同期提高5.6个百分点;累计赔款、给付2963亿元,同比增长30.9%,其中,财产险赔付同比增长22.5%,人身险赔付同比增长40.8%。保险业在发挥经济补偿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自身发展也有了新的突破和进步。

但是,在国内外经济金融高度融合的今天,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也在通过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等多种渠道传导至保险业,对业务发展、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产生着多方面影响。尤其是金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保险行业发展方式亟待转型,寿险业开始处于深度调整期和矛盾凸显期,增加了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的难度与压力,保险业总资产增长有所减缓。6月末,保险业总资产为7.9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增速比3月末低4个百分点。为此,年初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就提出,今年行业的首要任务是保持业务平稳健康增长,维护市场稳定运行,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保险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朝阳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未来1020年,仍然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业要有所作为,就要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机遇,在改革创新中创造发展条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就要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维护行业安全稳健运行。跟踪分析和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及其对保险行业的影响,时刻绷紧防范风险这根弦,有效应对形势的新变化,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更好地落实“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要求,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设。

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就要抓好改革创新,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保险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国内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加大责任保险发展力度;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稳定居民未来支出预期,服务扩大内需战略。加大服务小微企业工作力度,突破产品服务创新瓶颈制约,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客户风险保障需求。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上海税延型养老保险、巨灾保险等政策的试点或落地,引导中小保险公司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

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就要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保险业竞争力。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城镇化等制度因素给保险业提供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竞争能力的有利条件,人口老龄化带来行业发展新的机遇。保险业市场化改革,该放的要坚决放开,抓紧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资金运用机制、准入退出机制,加大产品创新、渠道创新、管理创新力度,跟上世界保险业发展的时代步伐。

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就要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大力推进服务领域深化,重点解决好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完善产品监管制度,规范最低服务标准,健全处罚制度。重点整顿维护好保险市场秩序,继续做好现场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强化责任追究。

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就要找准监管着力点,推进监管现代化建设。努力建设以风险为导向、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新兴保险市场特点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管住管好该管的,完善监管处罚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偿付能力监管“一个核心”、中国特色发展道路和现代保险发展方向“两个原则”,资本充足要求、风险管理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三个支柱”,抓服务、抓法人、抓高管、抓内控“四个抓手”,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现代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宏伟目标,奠定和强化了保险业发展的经济、制度等动力基础。保险业应抓住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转型发展,不断增强保险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推动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 金融时报(北京)